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悦:好评
前台服务热情诚恳!房间设施陈旧!位置有点偏!
会员0126:好评
酒店环境觉得一般,但是房间不错,服务态度也不错
差劲:好评
环境就不说了,酒店里2\3层有歌厅,房子一点不隔音,住6楼吵死人!现在晚上11点半了,投诉了三次,和朋友一起住了三个房间,只能调一个房间,据说要唱到12点半!你要是想好好休息的话就不要住这个酒店了!明天一早就搬走!